close

 

 
『你這輩子都沒犯過錯?』
這是個好問題:
說真的。
***************
這社會上或說在普羅大眾的普世價值裡,
我們要求:警察不能跟犯罪有任何掛勾,
因為:觀念裡警察是維持「社會秩序」的基礎,
當這基礎成了根本的「邪惡化身」,
這人民褓姆還說服得了誰呢?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而對於政客,臺灣的最低標約略是:
「可以阿斗,但不能貪污。」
當一個政客利用掌握的權力圖謀私利
,本當為民服務的機關頓時將成為
魚肉鄉民的土豪仕紳,這絕非當初
「民選/民主」的本意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再說到歌手、明星等偶像藝人,
為何我們要求他們要為社會樹立典範?
因為這些公眾人物普遍是青少年追逐、
崇拜的目標,他們的一舉一動也因此常成為
青年少女仿效的目標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那我們對「新聞報導」的基本要求是什麼?
「誠實報導、揭露真相」相信是最入門款的
要求,對於置入性行銷或颱風天跟攝影師
一起泡在水深及膝的街道「表演」
會讓觀眾反胃不就因為其中的營利、
綜藝已經違反新聞求「真」的本質?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民眾要求精準的「文字」:
有錯嗎?
「記者」不是一般人:一如警察、政客,
當你們穿上制服、手握公權力時
我不會把你們當一般人看待,
《蜘蛛人》裡有句Slogan令人印象深刻:
『能力越強,責任越重。』我想這無論
是套用在警、軍、政、教等所謂被「民主賦權」
的公職上都是一體適用的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記者所發表的報導不是個人的小學生日記
,「喔、有錯別字?老師打個紅圈:訂正。」
至少,我相信不是,
還是我們對於「記者」所該擁有的素質與
中文素養的要求標準已經降低、放寬了?
身為一個道地的臺灣人如果連自己的中文都寫不好,
你英文、德文再怎好,我該羨慕?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為何一篇報導乃至一本書不該、應該
儘量用心校對來減少錯字?
我花錢來買一本書,可沒說要附帶加上一碗錯字的:
既然你要對大眾作公開發表、既然其中牽涉
到營利行為,那麼要求你:「好好寫好一個字。」
有那麼難嗎?
還是人性已經「聰明」到從放寬記者、政客、
軍警的行為下限來「合理化」、自我安慰:
他們/這些人都會/可以犯錯了,
我這小錯/小惡應該無傷大雅吧?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允不允許文章錯字?新聞上錯字幕?
我想至少至少個人最低標準會設在:
這篇、這時段有多少觀眾、讀者
會看到?
當你的影響力是成千上萬、
每天有幾十萬瀏覽數/觀眾時假設你還要用
「小學生日記」那種標準來放縱、寬厚自身的錯誤
我想那也是某種「自甘墮落」的自由,
這也是為什麼我對「實況主實況抽菸」會有疑義的原因:
當你自身已成為一種指標、公眾人物,是否更該謹言慎行?
而非穿上西裝、坐上主播臺才人模人樣?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莫忘:在你花時間寫一篇文章的同時,
讀者同樣地也在花時間讀一篇文章,
如果作者夠珍視自己的「孩子」、
編輯校對願意真誠地對潛在讀者群負責,
我想再怎麼想護航、再怎想加入親衛隊,
「錯別字」都是不該、不合理的存在,
只是當今社會怎會有人不督促作者、出版社/網站
以更嚴謹態度發稿卻反過來批判一個檢舉錯別字的讀者:
『你生下來到現在大概都沒犯過錯?』
這大概就像你在《遊戲王   決鬥連線》裡檢舉那些狂貼交易的ID
卻被一些ID反嗆:『這樣我們會鎖不完!!』、『造成其他玩家的困擾!!!』
我想這社會好像變得一點都不讓我認識了:檢舉詐騙集團有天也成了
麻煩製造者,好像大家都該視而不見、自掃門前雪(不擋人財路)
才是方向正確:到底是這世界瘋了、還是我瘋了?
一字千金?【騙】?
 
 
arrow
arrow

    夜行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