仔細想想,臺灣的多數媒體
其實和多數立委一樣可惡;
 立委有「言論免責權」的護身符,
而媒體則有「第四權」
 的金鐘罩;今天我們談到奸商
難免會聯想到那些開後門、
 收賄的貪官,然而媒體和商人
又是什麼關係?

 


「言論免責權」讓立委在選舉抹黑、
議場作秀更有力道,
 媒體「一條龍」的所謂經營壓力
則讓多少初衷「匡正社會」
 的記者淪為謊言的保人、代書?
《商業週刊》美化了多少像「胖達人」
這樣的「以利為本」的無良黑心商人,
臺灣政府官僚就養大了多少像「臺塑」
 這樣的黑心財團;立委盡可滿口胡言、
背地裡盡幹些骯髒事,
 只要選上-明天依舊美好、光鮮亮麗;
媒體?
只要沒人看過,
 或者讀者容易失憶,一樣靠著
「幫財團作公關」可以生存得很好。
 

 

從經營之神到成為臺灣毒王;
從鄉下人口中「在臺塑上班」的桂冠
 到死不認錯的老大心態,
王永慶究竟留給了臺灣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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