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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手伍佰曾在《時代在唱歌》電視特輯裏說過:
『卡拉OK殺死了音樂。』
只是周潤發、吳念真和伍佰
是否知道他們代言的商品殺了多少人?
商業思考、利益掛帥的時代,
就連新聞臺、號稱專業的雜誌
也難免為了「廣告收益」而做出許多荒腔走板、
違反專業的事,象徵正義的律師可以為黑心財團
挺身而出、藝人明星則為了代言費
做出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後再恬不知恥、
一臉無辜地說:『我也是受害者!』

 

「利益」是否可大過「公益」,
以臺灣政府的履歷來說答案似乎是肯定的;
當官僚可以和財團暗通款曲、分贓利益,
所謂的公眾人物、公信雜誌為了錢開始
笑貧不笑娼地違反「職業道德」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當「形象」可以花錢塑造
所謂的「深情企業家」、「愛家好男人」
或「優良企業」也不過就是那回事:
提「錢」來講的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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