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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隨心所欲」的過日子到了一個極端
也就自爆了:還就只是為了個雞毛蒜皮
綠豆大的「欲」。
 
 
一般人之所以很難做出什麼「真正像樣」的
壞事,乃因為沒有掌握到權力以致
「殺傷半徑」自然也就縮小了些,
而一些真正掌握權力的政商名流
私底下甚至檯面上做著骯髒齷齪的事卻還
想強將「好人」安在自己名上,雖好笑:
卻很多人信了。
 
 

「京站臨檢事件」我想讓多數民眾反感的癥結點
在於:「那班警察不認識當事人」罷了,
試問如果今天是顏清標、白狼這類的人
穿拖鞋、瞄警察一眼,鴿子先生是否還能
「一套標準」、有Guts地走過去「執行勤務」?
所以說,在這現實環境裡「執法機關」到
「執法人員」究竟是用著什麼心態、什麼標準
在執法也就別騙了。
 

這應該跟經歷「二戰」、「日治時期」的
人一樣吧:每個人以著自己「主觀」的「親身經歷」
在述說同一件歷史;我不否認警察有好有壞:
就跟普羅大眾善惡交雜一般,只是一幕幕的畫面
讓警察實在給人沒什麼好感就是了,
「刁民」?如果唱得好聽的「民主價值」是確實
在臺灣生根了,那警察效忠、警察的雇主不該是
國家的「普羅大眾」才對嗎?
在2017的臺灣有沒有可能「刁警」比「刁民」多?
我想這是值得討論的;在這個從上到下一體濫權的時代。
 
 

我們總忙著依循街頭那一架架CCTV
追捕那些躲藏在臭水溝、垃圾桶附近
的街鼠,然而卻老忘了家裡廚房、倉庫裏
那群興盛繁衍、年代久遠的家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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